雅思阅读一直是雅思考试中的难点,因为雅思考试的特殊性所以雅思阅读比其他英语考试中的阅读更有难度,因此在雅思阅读的备考中不仅要多做练习,还要多积累阅读技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雅思频道为您提供《雅思阅读技巧:联系上下文》,供您参阅学习,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浏览更多考试资讯。
讲这个问题前先看看一个老师对一个句子的讲解和分析。
剑5Test 1的第二篇阅读中间有一个句子(21页F段4行至8行):“A modern hard-core sociobiologist might even go so far as to claim that this aggressive instinct evolved as an advantageous trait, having been of survival value to our ancestors in their struggle against the hardships of life on the plains and in the caves, ultimately finding its way into our genetic make-up as a remnant of our ancient animal ways. ”这个句子也快要达到5行的长度,但仔细研究会发现:“modern”和“hard-core”都是对sociobiologist的修饰;紧接着后面实际上是“so … as”的结构;“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之中,“having”和“finding”显然是现在分词作为状语,其逻辑主语依然是宾语从句中的主语“instinct”。单独如果写一个句子“Being a vegetarian, she does not eat any meat. ”,应该许多考生在理解上都没有问题;但是上述句子中本身结构就已经很复杂,最后还是两个现在分词并列,就未必所有考生都能一次看懂了。
以上为一个老师对一个所谓难句的分析,我在一些词下面加了下划线。这位老师在分析这个句子的时候初衷是好的,就是希望同学们能在阅读难句的时候分清主谓宾,理顺句子结构。但这种分析是没有太大实战意义的,原因就是你能分析出来是因为你是老师,你语法好,你凶悍,而学生我语法就不好,不够凶悍,怎么办?你想想,上面那些黑体词都是怎样的专业术语啊,听上去就非常可怕和无聊。而且,在正式考试过程中这么分析显然是一种奢侈,没有时间给你这么仔细研究的,we cant afford the time。更危险的是,到了雅思考试的阶段如果还只强调这种句子分析法是完全不能符合雅思的阅读要求的,这种分析法不是真正的阅读,真正的阅读要求我们关注的是句子背后的意思,而不是外在的形式。
其实不管什么语言真正的阅读理解都应该是是忽略形式,直奔意思。快速一遍读懂其意思是我们的理想并应该为之努力的方向。太多的同学在句子分析上浪费了太多时间,导致其重视形式而忽略了阅读的真正目的:读懂意思,获得信息。这句话听上去似乎很简单,但意义却不简单。很多事情,包括阅读,当你去寻求意义时,就会忽略其形式。同样的道理:太在乎形式,就失去了意义。就英语(论坛)考试而言,中国考试偏向考形式(词汇语法),国外考试偏向考意义(语言能力language aptitude)。这就是雅思考试和国内四六级考试的一个重大差别,它没有专门的词汇语法题,因为它觉得这样测试是没意义的。它关注的是你能用词汇和语法来干嘛。而词汇和语法只有在语境中,上下文中才有意义。所以雅思考试只测试词汇和语法在听说读写里面发挥的作用和表示的意义。在阅读中它也不会考某个具体词的意思,也不会考某个词后面是加to 还是for这样的无聊语法关系,更不会要求考生象上文中的作者一样那么细致入微地分析一个句子的语法层分。阅读是为了信息本身。为了获得信息而阅读,这是雅思阅读考试的精髓。其实这也是我们学英文的最终目标:We learn English in order to use it! If not, what‘s the point?
那我们凭什么在英文阅读的时候可以在有生词,有复杂语法关系的时候仍然能做到快速地一遍读懂,并直接和作者进行意思上的交流呢? 我觉得有两个条件。第一条件是客观存在的,就是语言的共通性。必须承认汉语和英语有很大的差异,但更多的是共性,它们都是表意的工具而已。这就是long time no see这样的表达也能被英文接受的理由。这种共通性尤其体现在阅读层面。比如说我法语很差,学了一年但几乎不记得任何的发音,语法,但却也能连蒙带猜地勉强看懂一点法语文章。第二个条件是主观的,也是我想要在这里说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那就是从意思出发,主动阅读,加上基本的单词语法就能看懂。比如说上文中这句话:
“A modern hard-core sociobiologist might even go so far as to claim that this aggressive instinct evolved as an advantageous trait, having been of survival value to our ancestors in their struggle against the hardships of life on the plains and in the caves, ultimately finding its way into our genetic make-up as a remnant of our ancient animal ways. ”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把这句英文进行了简单的汉化处理(请注意我没说翻译)。其实在阅读英语的时候不需翻译就可以理解的,甚至边读边翻译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阅读习惯。我这里的汉化只是为了说明一个词汇量不大,语法并不好的同学怎样对这个句子的意思进行正确的解读。